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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介紹Dripstick冰淇淋杯之前,先與大家分享一些冰淇淋的小知識:

• 98%美國家庭家裡面隨時儲放著冰淇淋。
• 美國每年生產八億加侖(30億4千萬公升)的冰淇淋。
• 雙胞胎冰棒發明於經濟大蕭條時期,為的是讓兩個小朋友能同時分享一支冰棒。
• 以年平均每人冰淇淋消費量計算,俄勒岡州波特蘭市高居美國之冠。
• 平均每個美國人一年吃23.2夸脫(22公升)的冰淇淋。
• 櫻桃是最受歡迎的冰棒口味,柳橙居次。
• 冰淇淋或最早俗稱加味冰可追溯至十六世紀的意大利。
• 冰棒是一名11歲美國男孩的發明。
•「有口味的冰」是冰淇淋的始祖,據傳在1500年前義大利就已經出現過,因此在義大利佛羅倫斯,隨處都可以看到超過百年歷史的冰淇淋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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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05年的冬天,11歲的弗蘭克埃珀森(Frank Epperson)用攪拌棒攪拌蘇打粉和水以製作他自己的蘇打水,當年這種自製蘇打水是最受歡迎的飲料。然而當睡覺時間到時,弗蘭克將他沒喝完的蘇打水連同攪拌棒放在戶外陽台忘記拿進屋內。一夜過後,因氣溫降至零度以下,蘇打水成了冰棒,弗蘭克覺得很有趣,便帶去上學,他的朋友與同學也覺得這是個奇妙的點子。18年後的1923年,弗蘭克申請專利,並開始生產七種水果風味的冰棒。弗蘭克後來相繼發明Dreamsicle、Fudgesicle、 Creamsicle和雙棒冰。

在美國,冰淇淋是國民食品,品牌也是琳瑯滿目,除了台灣耳熟能詳的31冰淇淋、哈根達斯haagen-dazs...以外,還有許多數不清的品牌。而Jimmy曾經到過美國的市場,看到了小朋友使用著Dripstick杯吃冰的景象,原來這個冰淇淋杯不僅能夠讓小朋友安心吃冰,而免除小朋友用衣服吃冰的窘境,引起了我引進台灣的念頭。

想知道來自美國的冰淇淋杯,遇上了台灣的「枝仔冰」會有什麼樣的結合嗎?很快就會有朋友的照片與大家分享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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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immyidealif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